中文教研室承担学院中文课和部分选修课、文化素质课的教学任务。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中文教研室教师本着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原则,履行教师职责。
二、负责制定学年工作计划,撰写工作总结。
三、负责所承担课程的课程标准和授课计划制定工作,负责选定教材。
四、负责按教学计划落实授课任务。
五、负责日常教学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六、负责教学改革和精品课建设工作。
七、负责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组织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
九、负责组织、辅导学生参加相关技能大赛。
十、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十一、负责中文教研室的各种设备的管理、使用、维护及保管工作。
十二、协助学院其他部门开展有关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5号 公共基础学院:0451-86688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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