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教育学院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为适应当前成人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院成人教学质量,使教学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从而保证教学环节的顺利实施。经学院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1、新生交费录取后,学院应及时制定出教学计划,并根据教学计划予先制定出三年的工作计划,计划中要有班级组织、面授时间安排等。
2、每一学期期间,学院成教学院要认真执行本学期面授计划,检查各站开课情况,及时汇总信息,以便调整,纠正偏差,并在每学期第一月内,将下学期面授要求发至各站,限期上报计划。
3、各站接到面授计划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立即向学院成教学院报送下次面授的准确安排,其中包括时间、学时、师资、班主任、授课地址及联系方式。报到时间应在接到通知后两周内完成。
4、每学期面授,学院至少派一名专业教师到各站授课,其余课程由各站选派教师。选派教师须具有教师资格,原则上本科班选派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任课,专科班应选派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授课,当地选派教师必须经学院批准后,方可授课。
5、学院成教学院至少应在面授前一个月将已批准的面授计划发至各站,同时下发教师聘书。
6、各站在新学期开始,要认真组织面授工作,保证学员出勤率,保证教师到位率,自聘、院派教师必须讲满课时,保证教学质量。
7、各站要认真完成每学期的教学工作,建立“面授计划完成情况记录薄”,包括面授时间、天数、课时,教学质量、学员出勤、对面授计划的要求意见等情况。并由班长、班主任、站负责人签字,加盖函授站公章。学院将定期或不定期到各站进行教学检查,查看记录薄。
8、各站严格掌握学员出勤情况,建立考勤制度。面授结束后,在一周内将学员考勤薄同考查课成绩、考试三套题、出勤不足三分之一的学员名单一并上交到学院,对于出勤不足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科面授的考试。
9、考查课可在该科面授结束后,由任课教师直接考核并给出成 绩。考试科目在下学期进行统一考试,考试题由各科教师结束后出三套题,成教部将任课教师出的套题输入微机并且重新组合考题。
10、面授考试工作由学院成教学院考务科统一组织进行。每次考试要选派专人携带考卷,在面授前两天到达考试地点,考试时要填写考场登记。考试结束后,将试卷按录取顺序装订成册,同考场登记一并带回学院,由学院判卷,给出成绩,教师要在成绩单上签字,一式两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发至各站。学院对各科成绩随时输入微机,形成班级各科成绩汇总表,毕业前按学员打印出各科成绩单办理毕业。各站也要自行填写成绩汇总表留存。
11、缺考、违纪或不及格学员在毕业前进行补考,补考科目限6科以内,累计超过6科的学员随同下一届学员补考后毕业。
12、学员在最后一学期进行毕业调研,撰写毕业论文,参加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评审工作由成教部考务科统一组织进行并确定答辩学员,论文答辩具体工作由各站组织落实,学院将派有关领导、专业教师到各站进行论文答辩。
13、最后一学期考试结束及论文答辩通过后,各站按办理毕业的相关要求,对成绩合格的学员到学院办理毕业。
14、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下发的规定(学院直属站除外)与本规定不同之处,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