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不断强化质量意识,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远学张学政,近学‘A级教师’”逐步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稳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教学督导室计划于第八教学周(10月27日—31日)开展“A级教师”开放课活动。
一、指导思想
依据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意见》及《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方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能力为目标,推进“一转、两建、三改”,开展“A级教师”开放课活动周,旨在搭建教师学习和交流的平台,取长补短,互相借鉴,达到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实施程序
1.确认“A级教师”授课时间和地点。(第五教学周)
教学督导室核实近两年在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A级教师”名单(见附件1),由二级学院确认“A级教师”在本学期的任课情况(见附件2),再由“A级教师”本人提供在开放课活动周的一次课及课程时间和地点,并经二级学院确认后提交教学督导室10月13日前。
2.统计报名参与听课教师人员名单。(第六教学周)
听课教师选择对应的授课“A级教师”,并到听课教师所属二级学院进行预报名,由二级学院控制每名授课“A级教师”听课人数不超过5人。二级学院将听课教师名单报送到教学督导室10月20日前。(附件3)
3.确认报名听课教师名单。(第七教学周)
教学督导室根据报名情况,整理和确定“A级教师”开放课活动周听课名单,审核后返回听课教师和授课教师各所属二级学院。
4.开展“A级教师”开放课活动周。(第八教学周)
本周活动正式进行,依照教学督导室下发的审核名单,“A级教师”依照教学计划正常授课,教师按照报名名单进行听课,活动有序开展。
三、活动要求
1.为更好的达到“A级教师”开放课活动周效果,二级学院做好活动宣传和动员工作,动员广大教师踊跃参与报名,确保全员参与。
2.报名需对应相应二级分院的“A级教师”,每名“A级教师”课堂容纳听课教师为5人,以避免教室座位不够,人员不均衡的情况。
3. “A级教师”按照教学计划正常授课,展现课堂常规教学状态,并负责听课教师席位安排。
4.听课教师需严格按照报名名单进行听课,并提前3分钟进入课堂。
5.二校区教学督导室根据二校区情况,依照方案活动和时间要求,自行安排具体事宜。
6.教学督导室负责对活动开展过程和效果的走访、核查,确保活动落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