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主任在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带领本教研室成员积极开展教学教研及与教学有关的活动。
1.协助部门领导做好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的制定、修订等重要工作。
2.负责编写课程教学大纲,组织本教研室成员编写教学单元设计、授课计划及制作教学课件,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进行教学工作、教学活动总结。
3.分配和安排思政课教师《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任务,抓好各个教学环节,检查本教研室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质量,进行考核和评议等工作。
4.负责组织本教研室教师的业务学习,开展教研、科研和课程建设研讨活动,帮助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质量;负责组织本教研室课程改革、精品课程建设、课题申报建设等工作。
5.认真落实学校、部门师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师资培训活动,提高本教研室教师思想政治素质、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严格执行教研室教师考勤考核。
6.组织教师开展集体备课、相互听课、评课、观摩教学、教改研究、实践教学等教研活动,并作好记录;每学期至少组织集体备课6次以上,轮听本教研室教师课10节以上,至少召开8次以上教研会议,至少进行2次观摩教学。
7.带领教师研究开发实践教学,指导“青年爱国者”社团活动。
8.及时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