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党委网信办、科学技术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厅(局、委)、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医保局、气象局、文物局、中医药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国家数据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
发挥数据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乘数效应,赋能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激活数据要素潜能
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价值日益凸显。发挥数据要素报酬递增、低成本复用等特点,可优化资源配置,赋能实体经济,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生产生活、经济发展和社会治理方式深刻变革,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数字基础设施规模能级大幅跃升,数字技术和产业体系日臻成熟,为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与此同时,也存在数据供给质量不高、流通机制不畅、应用潜力释放不够等问题。实施“数据要素×”行动,就是要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海量数据资源、丰富应用场景等多重优势,推动数据要素与劳动力、资本等要素协同,以数据流引领技术流、资金流、人才流、物资流,突破传统资源要素约束,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数据多场景应用、多主体复用,培育基于数据要素的新产品和新服务,实现知识扩散、价值倍增,开辟经济增长新空间;加快多元数据融合,以数据规模扩张和数据类型丰富,促进生产工具创新升级,催生新产业、新模式,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
二、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遵循数字经济发展规律,以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应用为主线,以推进数据要素协同优化、复用增效、融合创新作用发挥为重点,强化场景需求牵引,带动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合规高效流通,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需求牵引,注重实效。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挖掘典型数据要素应用场景,培育数据商,繁荣数据产业生态,激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开发利用。
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加强试点工作,探索多样化、可持续的数据要素价值释放路径。推动在数据资源丰富、带动性强、前景广阔的领域率先突破,发挥引领作用。
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推动数据资源有效配置。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扩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维护公平正义,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开放融合,安全有序。推动数字经济领域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强国际交流互鉴,促进数据有序跨境流动。坚持把安全贯穿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实现全过程,严守数据安全底线。
(三)总体目标
到2026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打造300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典型应用场景,涌现出一批成效明显的数据要素应用示范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产业生态,数据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数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20%,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协调发展,数据交易规模倍增,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数据赋能经济提质增效作用更加凸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三、重点行动
(四)数据要素×工业制造
创新研发模式,支持工业制造类企业融合设计、仿真、实验验证数据,培育数据驱动型产品研发新模式,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推动协同制造,推进产品主数据标准生态系统建设,支持链主企业打通供应链上下游设计、计划、质量、物流等数据,实现敏捷柔性协同制造。提升服务能力,支持企业整合设计、生产、运行数据,提升预测性维护和增值服务等能力,实现价值链延伸。强化区域联动,支持产能、采购、库存、物流数据流通,加强区域间制造资源协同,促进区域产业优势互补,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监测预警能力。开发使能技术,推动制造业数据多场景复用,支持制造业企业联合软件企业,基于设计、仿真、实验、生产、运行等数据积极探索多维度的创新应用,开发创成式设计、虚实融合试验、智能无人装备等方面的新型工业软件和装备。
(五)数据要素×现代农业
提升农业生产数智化水平,支持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相关服务企业融合利用遥感、气象、土壤、农事作业、灾害、农作物病虫害、动物疫病、市场等数据,加快打造以数据和模型为支撑的农业生产数智化场景,实现精准种植、精准养殖、精准捕捞等智慧农业作业方式,支撑提高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效率。提高农产品追溯管理能力,支持第三方主体汇聚利用农产品的产地、生产、加工、质检等数据,支撑农产品追溯管理、精准营销等,增强消费者信任。推进产业链数据融通创新,支持第三方主体面向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智慧种养、智慧捕捞、产销对接、疫病防治、行情信息、跨区作业等服务,打通生产、销售、加工等数据,提供一站式采购、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培育以需定产新模式,支持农业与商贸流通数据融合分析应用,鼓励电商平台、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超、物流企业等基于销售数据分析,向农产品生产端、加工端、消费端反馈农产品信息,提升农产品供需匹配能力。提升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支持在粮食、生猪、果蔬等领域,强化产能、运输、加工、贸易、消费等数据融合、分析、发布、应用,加强农业监测预警,为应对自然灾害、疫病传播、价格波动等影响提供支撑。
(六)数据要素×商贸流通
拓展新消费,鼓励电商平台与各类商贸经营主体、相关服务企业深度融合,依托客流、消费行为、交通状况、人文特征等市场环境数据,打造集数据收集、分析、决策、精准推送和动态反馈的闭环消费生态,推进直播电商、即时电商等业态创新发展,支持各类商圈创新应用场景,培育数字生活消费方式。培育新业态,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强数据融合,整合订单需求、物流、产能、供应链等数据,优化配置产业链资源,打造快速响应市场的产业协同创新生态。打造新品牌,支持电子商务企业、商贸企业依托订单数量、订单类型、人口分布等数据,主动对接生产企业、产业集群,加强产销对接、精准推送,助力打造特色品牌。推进国际化,在安全合规前提下,鼓励电子商务企业、现代流通企业、数字贸易龙头企业融合交易、物流、支付数据,支撑提升供应链综合服务、跨境身份认证、全球供应链融资等能力。
(七)数据要素×交通运输
提升多式联运效能,推进货运寄递数据、运单数据、结算数据、保险数据、货运跟踪数据等共享互认,实现托运人一次委托、费用一次结算、货物一次保险、多式联运经营人全程负责。推进航运贸易便利化,推动航运贸易数据与电子发票核验、经营主体身份核验、报关报检状态数据等的可信融合应用,加快推广电子提单、信用证、电子放货等业务应用。提升航运服务能力,支持海洋地理空间、卫星遥感、定位导航、气象等数据与船舶航行位置、水域、航速、装卸作业数据融合,创新商渔船防碰撞、航运路线规划、港口智慧安检等应用。挖掘数据复用价值,融合“两客一危”、网络货运等重点车辆数据,构建覆盖车辆营运行为、事故统计等高质量动态数据集,为差异化信贷、保险服务、二手车消费等提供数据支撑。支持交通运输龙头企业推进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复用,加强人工智能工具应用,助力企业提升运输效率。推进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支持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区域、特定时段进行商业化试运营试点,打通车企、第三方平台、运输企业等主体间的数据壁垒,促进道路基础设施数据、交通流量数据、驾驶行为数据等多源数据融合应用,提高智能汽车创新服务、主动安全防控等水平。
(八)数据要素×金融服务
提升金融服务水平,支持金融机构融合利用科技、环保、工商、税务、气象、消费、医疗、社保、农业农村、水电气等数据,加强主体识别,依法合规优化信贷业务管理和保险产品设计及承保理赔服务,提升实体经济金融服务水平。提高金融抗风险能力,推进数字金融发展,在依法安全合规前提下,推动金融信用数据和公共信用数据、商业信用数据共享共用和高效流通,支持金融机构间共享风控类数据,融合分析金融市场、信贷资产、风险核查等多维数据,发挥金融科技和数据要素的驱动作用,支撑提升金融机构反欺诈、反洗钱能力,提高风险预警和防范水平。
(九)数据要素×科技创新
推动科学数据有序开放共享,促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重大项目等产生的各类科学数据互联互通,支持和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科学数据库建设,依托国家科学数据中心等平台强化高质量科学数据资源建设和场景应用。以科学数据助力前沿研究,面向基础学科,提供高质量科学数据资源与知识服务,驱动科学创新发现。以科学数据支撑技术创新,聚焦生物育种、新材料创制、药物研发等领域,以数智融合加速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以科学数据支持大模型开发,深入挖掘各类科学数据和科技文献,通过细粒度知识抽取和多来源知识融合,构建科学知识资源底座,建设高质量语料库和基础科学数据集,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探索科研新范式,充分依托各类数据库与知识库,推进跨学科、跨领域协同创新,以数据驱动发现新规律,创造新知识,加速科学研究范式变革。
(十)数据要素×文化旅游
培育文化创意新产品,推动文物、古籍、美术、戏曲剧种、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艺等数据资源依法开放共享和交易流通,支持文化创意、旅游、展览等领域的经营主体加强数据开发利用,培育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产品和品牌。挖掘文化数据价值,贯通各类文化机构数据中心,关联形成中华文化数据库,鼓励依托市场化机制开发文化大模型。提升文物保护利用水平,促进文物病害数据、保护修复数据、安全监管数据、文物流通数据融合共享,支持实现文物保护修复、监测预警、精准管理、应急处置、阐释传播等功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支持旅游经营主体共享气象、交通等数据,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构建客群画像、城市画像等,优化旅游配套服务、一站式出行服务。提升旅游治理能力,支持文化和旅游场所共享公安、交通、气象、证照等数据,支撑“免证”购票、集聚人群监测预警、应急救援等。
(十一)数据要素×医疗健康
提升群众就医便捷度,探索推进电子病历数据共享,在医疗机构间推广检查检验结果数据标准统一和共享互认。便捷医疗理赔结算,支持医疗机构基于信用数据开展先诊疗后付费就医。推动医保便民服务。依法依规探索推进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数据融合应用,提升保险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医保与商业健康保险协同发展。有序释放健康医疗数据价值,完善个人健康数据档案,融合体检、就诊、疾控等数据,创新基于数据驱动的职业病监测、公共卫生事件预警等公共服务模式。加强医疗数据融合创新,支持公立医疗机构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向金融、养老等经营主体共享数据,支撑商业保险产品、疗养休养等服务产品精准设计,拓展智慧医疗、智能健康管理等数据应用新模式新业态。提升中医药发展水平,加强中医药预防、治疗、康复等健康服务全流程的多源数据融合,支撑开展中医药疗效、药物相互作用、适应症、安全性等系统分析,推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十二)数据要素×应急管理
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探索利用电力、通信、遥感、消防等数据,实现对高危行业企业私挖盗采、明停暗开行为的精准监管和城市火灾的智能监测。鼓励社会保险企业围绕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研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评估模型,开发新险种,提高风险评估的精准性和科学性。提升自然灾害监测评估能力,利用铁塔、电力、气象等公共数据,研发自然灾害灾情监测评估模型,强化灾害风险精准预警研判能力。强化地震活动、地壳形变、地下流体等监测数据的融合分析,提升地震预测预警水平。提升应急协调共享能力,推动灾害事故、物资装备、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等数据跨区域共享共用,提高监管执法和救援处置协同联动效率。
(十三)数据要素×气象服务
降低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影响,支持经济社会、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数据与气象数据融合应用,实现集气候变化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转移的智能决策新模式,防范化解重点行业和产业气候风险。支持气象数据与城市规划、重大工程等建设数据深度融合,从源头防范和减轻极端天气和不利气象条件对规划和工程的影响。创新气象数据产品服务,支持金融企业融合应用气象数据,发展天气指数保险、天气衍生品和气候投融资新产品,为保险、期货等提供支撑。支持新能源企业降本增效,支持风能、太阳能企业融合应用气象数据,优化选址布局、设备运维、能源调度等。
(十四)数据要素×城市治理
优化城市管理方式,推动城市人、地、事、物、情、组织等多维度数据融通,支撑公共卫生、交通管理、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基层治理、体育赛事等各领域场景应用,实现态势实时感知、风险智能研判、及时协同处置。支撑城市发展科学决策,支持利用城市时空基础、资源调查、规划管控、工程建设项目、物联网感知等数据,助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服务等策略精细化、智能化。推进公共服务普惠化,深化公共数据的共享应用,深入推动就业、社保、健康、卫生、医疗、救助、养老、助残、托育等服务“指尖办”“网上办”“就近办”。加强区域协同治理,推动城市群数据打通和业务协同,实现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异地就医结算、养老保险互转等服务事项跨城通办。
(十五)数据要素×绿色低碳
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精细化水平,推进气象、水利、交通、电力等数据融合应用,支撑气象和水文耦合预报、受灾分析、河湖岸线监测、突发水事件应急处置、重污染天气应对、城市水环境精细化管理等。加强生态环境公共数据融合创新,支持企业融合应用自有数据、生态环境公共数据等,优化环境风险评估,支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设计和绿色信贷服务。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制造与能源数据融合创新,推动能源企业与高耗能企业打通订单、排产、用电等数据,支持能耗预测、多能互补、梯度定价等应用。提升废弃资源利用效率,汇聚固体废物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各环节数据,促进产废、运输、资源化利用高效衔接,推动固废、危废资源化利用。提升碳排放管理水平,支持打通关键产品全生产周期的物料、辅料、能源等碳排放数据以及行业碳足迹数据,开展产品碳足迹测算与评价,引导企业节能降碳。
四、 强化保障支撑
(十六)提升数据供给水平
完善数据资源体系,在科研、文化、交通运输等领域,推动科研机构、龙头企业等开展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建设,打造高质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加大公共数据资源供给,在重点领域、相关区域组织开展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探索部省协同的公共数据授权机制。引导企业开放数据,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支持社会数据融合创新应用。健全标准体系,加强数据采集、管理等标准建设,协同推进行业标准制定。加强供给激励,制定完善数据内容采集、加工、流通、应用等不同环节相关主体的权益保护规则,在保护个人隐私前提下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
(十七)优化数据流通环境
提高交易流通效率,支持行业内企业联合制定数据流通规则、标准,聚焦业务需求促进数据合规流通,提高多主体间数据应用效率。鼓励交易场所强化合规管理,创新服务模式,打造服务生态,提升服务质量。打造安全可信流通环境,深化数据空间、隐私计算、联邦学习、区块链、数据沙箱等技术应用,探索建设重点行业和领域数据流通平台,增强数据利用可信、可控、可计量能力,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培育流通服务主体,鼓励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通过新建或拓展既有园区功能等方式,建设数据特色园区、虚拟园区,推动数据商、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协同发展。完善培育数据商的支持举措。促进数据有序跨境流动,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持续优化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措施,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探索。
(十八)加强数据安全保障
落实数据安全法规制度,完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等制度,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提升数据安全保障水平。丰富数据安全产品,发展面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精细化、专业型数据安全产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解决方案和工具包,支持发展定制化、轻便化的个人数据安全防护产品。培育数据安全服务,鼓励数据安全企业开展基于云端的安全服务,有效提升数据安全水平。
五、 做好组织实施
(十九)加强组织领导
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重点工作跟踪和任务落实,协调推进跨部门协作。行业主管部门要聚焦重点行业数据开发利用需求,细化落实行动计划的举措。地方数据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落实方案,因地制宜形成符合实际的数据要素应用实践,带动培育一批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营造良好生态。
(二十)开展试点工作
支持部门、地方协同开展政策性试点,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结合场景需求,研究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分置的落地举措,探索数据流通交易模式。鼓励各地方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加强模式创新,及时总结可复制推广的实践经验。推动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对数据资源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一)推动以赛促用
组织开展“数据要素×”大赛,聚焦重点行业和领域搭建专业竞赛平台,加强数据资源供给,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挖掘市场需求,提升数据利用水平。支持各类企业参与赛事,加强大赛成果转化,孵化新技术、新产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完善数据要素生态。
(二十二)加强资金支持
实施“数据要素×”试点工程,统筹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其他各类资金加大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优化金融服务。依法合规探索多元化投融资模式,发挥相关引导基金、产业基金作用,引导和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支持数据商上市融资。
(二十三)加强宣传推广
开展数据要素应用典型案例评选,遴选一批典型应用。依托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及各类数据要素相关会议、论坛和活动等,积极发布典型案例,促进经验分享和交流合作。各地方数据管理部门要深入挖掘数据要素应用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