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
试点方案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厅(局)及企业教育处(局),有关高等职业学院,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国家关于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职业教育发展实际,经研究论证,决定2013年开展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现将《黑龙江省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各试点院校于2013年4月15日前将《黑龙江省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申报表》一式十份报送教育厅职成处,同时将电子稿发送至信箱hljzcc@126.com,联系人:李向东,电话:0451-53623292。
附件:
1.黑龙江省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方案
2.黑龙江省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申报表
黑龙江省教育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