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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即将于11月7日开始
供稿单位:     发布日期:2011-10-26    点击数:
提供: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1499 次 时间:2011-10-25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省招委决定,2012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将于11月7日全面启动,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所有参加2012年高考的考生均须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有关规定如下:

报名时间为: 2011年11月7日—11月25日。

报名条件为:符合下列条件且户籍在我省的公民可以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2011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为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黑招委联字〔2006〕1号文件中有关户籍、学籍规定的。

报名办法为:考生必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由所在中学负责组织集体报名;往届生及其他考生凭户籍、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到户籍所在市(区)、县(市)招考办报名;在外市、县借读的考生,须回学籍所在学校报名;补习生须回户籍所在地报名;户籍在我省、就读在外省的应届考生除凭户籍、二代身份证、应届毕业证明信原件外,还须提供外省的市地级学业水平考试(或高中会考)管理机构提供的成绩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市(行署)、县(市、区)招考办报名。

为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完整,省招考办特别提醒考生:

(1)牢记报名时间。凡要参加2012年高考的考生,特别是往届生及其他各种特殊类型招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到户籍或学籍所在地面报,切勿错过报名时间。所有考生不得重复报名。
(2)慎选报名类别。凡要参加2012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或省内外高校组织的校考的考生均须按艺术类报名;凡要参加2012年高考体育类术科全省统考,或省内外体育院校单考单招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考生均须按体育类报名。
(3)认真填写报表。考生务必在报名时认真填涂报名信息采集表中各项内容,特别是“民族”成份一项须与考生身份证信息一致,若更正须由地市级以上民族事务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共同认定;“随时能找到考生本人的电话”一项,考生务必留存至2012年9月录取结束前,始终有人值守、随时可找到考生本人的固定电话和移动手机各一部,以便及时接听招考部门及有关高校的电话通知。“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一项,考生也应写清记牢,以免录取后投递错误、无处查找,耽误入学。
(4)仔细核对信息。考生在报名后需仔细核对《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各项内容的准确性、有效性,《考生报名登记表》必须由考生本人核实并签字确认,因考生自己失误或由他人代签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报名信息一经上报,任何人不得更改。
(5)艺体考生注意。艺术、体育类考生须在参加2012年高考艺术类或体育类报名后,方可参加艺术专业课、体育术科全省统考或全国各艺术院系组织的校考。艺术类考生可在同类专业中兼报其他专业,但不可跨类兼报。各类艺术专业课、体育术科具体考试要求、考试科目及评分标准等将于近期陆续在黑龙江招生考试信息港公布,敬请阅览。
(6)严格遵守规定。所有报名参加高考的考生均应自觉遵纪守法,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予严惩。2012年我省高考报名将继续采用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等设备全面落实“五严防”,即严防外省户籍考生报考,严防高中非应届毕业在校生报考,严防各类高校在校生报考,严防考生民族成份作假,严防各类人员替考。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24日